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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工读
教育对象:
年满13周岁,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,经学校和有关部门教育不改的,报教育、公安机构批准送工读学校。
办理程序:
原学校提名,经工读学校初审,再由原学校、工读学校、地区派出所、社会发展局教育处、新区公安局等五单位共同审核盖章,批准后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。
2、育英学校
教育对象:
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中家长无力、无时管教、有旷课、逃课等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。
办理程序:
先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再与校方签定托管协议,报社会发展局教育处备案即可。
浦东新区工读学校和育英学校
地址:川沙华夏三路441号
电话:58376898 58386044 |